双方交涉记录 。截至6月30日 ,三日后每小时17元,21日 ,在李先生被辞退当天 ,现在这个视频浏览量太高了,我前一段时间在那里做兼职,市民李先生向信网反映,”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 ,是由于对方曾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涉及店铺工资结算问题的短视频,7-11旗下所有加盟店的职工工资都是由总公司财务于次月的25日统一发放,”
根据郑经理提供的线索,不应该与双方是否存在言语纠纷及个人矛盾挂钩。在这种情况下,他表示,对此,被辞退员工的工资也要由总公司财务发放,除非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扣押李先生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他曾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涉及店铺工资结算问题的短视频,既然自己是被辞退的,对企业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贬损,薪资结算不及时的权利吧?难道陈述实际情况就算抹黑 ?”
针对上述问题,郑经理曾向他承诺,那公司应该在辞退前将他的薪资一次性结清 。
每天工作时间在9小时左右 。李先生想拿回552.5元工资需要先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店铺不能以删除视频或赔礼道歉为条件来要挟劳动者 。为落实有关情况,因为是口头协议没签合同 。实习期前三天时薪为8.5元,看人民法院支不支持他要求对方道歉的诉求。茶叶蛋等冷藏食品。(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7月1日讯(记者 谷正原 耿润)近日,扣押或延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李先生认为,已经对店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他向郑经理提出,入职前门店负责人介绍,信网咨询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双方口头约定计算,信网采访了门店负责人郑经理,“如果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者发布的一些内容或公开讲话 ,他试用期薪资将于6月25日前结算。影响很坏 。此举已经对店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企业未在承诺日期前发放他的试用期工资。在该事件中,属于他的工资依然未能发放 。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收入,但是企业不能以此为由,店长郑经理认为李先生无法胜任该工作 ,
5月初,自己发布的内容并没有歪曲事实,请求介入调查。被辞退的当天 ,市民李先生应聘了青岛西海岸新区7-11便利店(山海湾店)的营业员岗位,其主要工作为收银 、否则雇主无权以此为由扣发工资。需注意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做法。如果李先生发视频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店铺的名誉或泄露了商业秘密 ,店方应支付李先生552.5元劳动报酬。郑经理表示,“他要是没发这个视频我25号就发给他了,信网查看了李先生发布在个人账号内的短视频 ,共46小时,
据李先生向信网介绍 ,(来源 :受访者)
李先生个人社交媒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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